一、 公司注銷服務內容
1、 清算稅務,注銷國稅和地稅稅務登記;
2、 備案公告,注銷工商營業執照;
3、 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
4、 注銷銀行賬戶;
5、 注銷社保單位登記;
6、 注銷其他資質證書;
二、 公司注銷所需資料
股東和法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公章,公司章程。
三、 辦理所需時間2-3個月
公司簡易注銷需具備的條件
未開業企業或無債權債務的企業,可按照本辦法自愿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股東或企業投資人中有法人單位的;
2、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企業注銷前應當報經批準(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和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企業;
3、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或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尚未移出的;
4、企業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提示企業存在股權質押、股權凍結、股權糾紛、動產抵押、被相關部門處罰未履行法定義務或者登記機關收到其它不宜辦理注銷登記的相關協助執行通知、警示、投訴、舉報、信訪等信息的;
5、企業已經在登記機關辦理清算組備案,或者備案分支機構未注銷完畢的;
6、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限制辦理注銷或者依法由司法機關等相關部門組織清算的企業;
7、企業進入訴訟、復議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記機關認為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的其他情形。
全市范圍內未開業、不經營以及通過登記的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個體工商戶注(撤)銷登記可適用簡易注(撤)銷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及非公司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仍按現行有關企業注銷規定辦理。